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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聽聞不少身邊朋友的親身故事,故事情節如出一轍:他們有喜歡的交往對象,但因爲交往對象的某些條件,讓他們的爸媽不滿意,所以反對他們交往。

爸媽不滿意的條件,不外乎:女生比男生年紀大;離過婚有一個小孩;男女學歷相差懸殊等等。有些情侶歷經爸媽的反彈之後,最終分手收場。其中ㄧ個男性朋友跟我說:「如果真的跟那個女朋友結婚,我真怕我媽會得憂鬱症。」

前荷蘭女王碧翠絲的老公Claus von Amsberg是德國人,曾經參加過納粹青年軍,在二戰之後,這樣的身分非常敏感。當時碧翠絲和他談戀愛的消息傳出後,引起軒然大波。但是碧翠絲的母親,當時的荷蘭女王茱麗安娜強力捍衛女兒的愛情,最後他們於1966年結婚。

好巧不巧,碧翠絲的兒子,也就是現任荷蘭國王威廉亞歷山大的戀愛對象也有「背景的問題」。他的對象麥西瑪來自阿根廷,她的爸爸,曾擔任阿根廷軍政府的部長,鎮壓過反對運動,這在自由民主的西歐是個非常負面的形象。當時他們相戀的消息ㄧ出,也在荷蘭社會掀起爭議。

女王碧翠絲像她的母親ㄧ樣,強力捍衛兒子的愛情。他們在2002年結婚,阿根廷籍的麥西瑪最後說得ㄧ口流利的荷蘭文,人氣超高,成為非常受歡迎的皇室成員。

西方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相對獨立,兒女成年後就是獨立的個體,爲自己的決定負責,爸媽也會尊重孩子,不論是工作或對象的選擇。

「尊重選擇」代表父母的放手,也是對孩子成熟度的信任:相信孩子有足夠的能力去判斷自己的決定。

尊重選擇或許不難,但是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,還要力挺自己小孩的決定,這是非常不容易的。想想,如果你是碧翠絲或威廉亞歷山大國王的爸媽,你會在輿論壓力下,力挺兒女「有條件問題」的對象?還是你會說:「爲了符合社會普遍的期待,放棄他/她吧。」



(圖片取自網路。圖中為荷蘭威廉亞歷山大國王和麥西瑪王后,以及他們的三個女兒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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